福建发布17条措施惠台利民,将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
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,福建省日前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《意见》第四批政策措施,共有三个方面17条。其中提到,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。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。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。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。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等。
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,福建省日前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《意见》第四批政策措施,共有三个方面17条。其中提到,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。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开展业务。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。支持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。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等。